胖东来发布侵权行为处理公示
1 月 12 日,胖东来官方公布了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(二),对 30 个侵权账号进行了公示。
胖东来表示,当前网络和实体经营中出现了大量的侵权行为,利用胖东来名义进行侵权,这是一种不尊重他人权益、违反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行为,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权益。
胖东来坚决抵制侵权行为,一旦发现,将第一时间取证,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责任。
据了解,1 月 3 日,胖东来发布了首个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,包含四起已诉讼侵权案件及多个已取证拟起诉的侵权账号,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被判决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200 万元。
侵权主体及案情简介
根据公示,苏州某酒业有限公司、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侵权主体。
其中,苏州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酒格”啤酒,在易拉罐、塑膜外包装上使用了与 DL 精酿小麦啤酒高度近似的包装、装潢,并在线下及线上各平台进行宣传、销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