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5日,"找百万粉丝网红带货3场销量全为0"的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。
据报道,某公司委托一家号称拥有100-500万粉丝的网红公司进行直播带货,双方约定5场直播,销售额目标为42万。
根据协议,销售公司需预付25000元服务费,并与网红公司按销售额分成。
然而,前3场直播的销售额均为0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网红公司的粉丝数量可能存在虚假,判决其返还服务费。
业内人士指出,近年来,借助粉丝量较大的主播进行商品推广已成为商家热衷的营销方式,但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。
提醒商家和主播在签订直播带货合同时,应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,保障合同的合法性。同时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应诚信履约,维护商业秩序。
商家在选择直播带货服务机构时,应审慎审查其资质和能力,选择有履行能力的合作伙伴,避免陷入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