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网贷法规相关规定,P2P平台属于借贷信息撮合中介机构,并不是法定的网贷借款人,因此在平台运营合法合规的情况下,出借人以借贷纠纷起诉平台往往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据。不久前,玖富出借人王某向玖富平台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玖富普惠偿还借款本息。经市、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,原告王某不服,向最 高院申请再审,最终又被最 高院驳回申请。该案件再次提醒网贷出借人,只有起诉网贷真实借款人才有胜诉把握,平台没有法定还款责任。
根据查明的事实,最 高院认定,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,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,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。因此,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,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。据上分析,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采纳。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,根据前述分析,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,而非民间借贷关系,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。最 高院裁定如下: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。
P2P网贷清退以来,此类案件已不少见。在P2P网贷中,平台方面究竟是不是网贷的债务人,出借人和平台之间有没有债权债务关系,这个问题直接决定了网贷出借人应当起诉谁。业务合规的平台和出借人间只存在信息中介合同关系,不属于民间借贷关系,因此出借人以借贷纠纷起诉平台必然败诉。出借人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应当起诉实际借款人。玖富出借人可以采取仲裁债权置换,将自己持有的债权和债权收益权,置换为开放出来的可出仲裁裁决的债权。置换后,出借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也可以自己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在具体选择中,建议出借人尽量委托平台方推荐的律所律师,将置换后的已裁决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这样可以免去相关执行费用。而如果是出借人自己领回已裁决债权,递交法院申请执行的话,则可能产生后续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