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义务

【TechWeb】9月12日消息,近日有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,在使用“顺丰速运+”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,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“签收确认”的收费增值服务,收费金额为1元,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,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,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。浙江省消保委发文回应称,经查,顺丰公司官方网站“增值服务”版块中对“签收确认”服务介绍如下:“‘签收确认’?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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